課程顧問:楊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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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裝設計手繪技法
時裝畫人體比例 人體局部繪畫技巧 人體著裝技巧 時裝畫的表現要領
2.服裝電腦設計技術運用
服裝裝CAD界面及常用工具的運用,以及利用PS、AI軟件進行服裝造型設計運用。
3.服裝縫制工藝技術
縫制基礎練習,服裝裁剪用料計算與排料方法。西裝裙、女襯衫、男襯衫、女西褲、男西褲、女西服等服裝的制作工藝流程及技巧。
4.服裝版型設計與運用
5.服裝立體裁剪與禮服設計
重點針對禮服中常見的褶運用類型進行分析和練習。較后著重講解禮服和婚紗的結構和工藝。
服裝在商標法上的保護對象可以分為:服裝品牌名稱、logo、特定設計要素以及型號/系列名稱。針對這些對象,分析如下:
1.服裝名稱和圖形logo通過注冊商標進行保護是不存在異議的,只要名稱和圖形滿足不與他人在先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等商標注冊條件即可注冊,其本身屬性不存在無法注冊為商標的障礙。
2.服裝的特定設計要素。若該要素具備顯著性也可以進行注冊,例如“Levi’s”牛仔褲后袋上的“V”型縫線以及“Lee”牛仔褲后袋的“~”型縫線設計。但對于服裝整體,因為其本身過于繁復,往往是被認定為不具有顯著性,且即便對于簡單的服裝板式,整體注冊為商標,他人采用相同的設計制作服裝,司法實踐也普遍認為不屬于商標性使用,從而不構成商標侵權。因此,服裝整體無法通過商標法進行保護,但特定的設計特征可以注冊為商標進行保護。
3.服裝的型號或系列的名稱。服裝名稱和logo往往對應的是品牌整體,對于某個具體的系列或型號,若系列和型號名稱屬于文字,則商標注冊不存在問題。但是,服裝領域中系列或型號往往沒有具體的文字名稱,只有數字編號或字母加數字。根據目前商標審查標準,單純的數字或字母加數字的組合是不具有顯著性的,不能注冊為商標,不過該標準并非一定的標準,若能夠明數字或字母加數字的組合通過使用已經具備顯著性,仍然可以爭取進行注冊,例如:戴姆勒股份公司的“GLC260”、Levi’s的 “501”以及“Lee”的“101+”注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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