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學在職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 學校簡介
南昌大學師一所“文理工醫滲透、學研產用結合”的綜合性大學,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學校現在有15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2個二級博士學位授予權;46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權,10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目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各類在校研究生共計15000余人。
為適應社會發展和建設的需要,提高教育、科技、管理等方面專業人員的素質,多渠道地促進高層次專門人才的成長,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國務院學位辦[1996]29號文),我校常年開展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工作。
二、報名條件
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或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獲得者。并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
三、報名辦法
1、網上報名:登錄“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進行注冊,按要求提交信息和上傳本人電子照片(必須是藍底照片)。
2、現場確認: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學士學位、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教學點辦理采集二代身份證及指紋信息手續,并進行現場拍照。
3、交報名材料:
(1)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學士學位及本科畢業證掃描件;
(2)二寸藍底電子版、研究生報名申請表電子版;
4、交付學校審核的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身份證學員必須保證真實有效,若因資料不真實造成后果,一切責任學員本人自負
四、學位授予
申請人自資格審查合格之日起,必須在七年之內修完所申請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按要求參加考試,取得合格成績,修滿規定的學分;在省級學術刊物發表一篇與所學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第一作者或獨立完成),并通過同等學力人員省錢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進行碩士學位論文答辯。通過同等學力水平認定,經我校學位委員會配準,授予碩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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