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長洲區出納機構隸屬于出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是梧州文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旗下財務教育品牌,專注財務培訓職業教育,致力于培養面向全企業的財務,出納,會計主管,注冊會計師,財務總監,等方面的中高端財務人才。梧州長洲區出納機構通過多年努力,在業界獲得了廣泛的關注。
專注會計培訓鑄就中國會計培訓品牌
國內專業財務會計培訓學校
梧州長洲區出納機構于1995年成立,專注于會計培訓,是國內專業財務培訓學校,堪稱會計培訓界的黃埔軍校。
強大的會計教學團隊
由中國會計培訓大咖高洛峰領銜的教師團隊,匯聚業內名師,出版的教材成為各大考試實戰最受歡迎和實用性的學習資料。
培訓財務人才多
梧州長洲區出納機構已累計培養財務數百萬名,在校生五千余人。
靠譜的企業合作
十年累計,2000余家用人合作企業,百度、全職網、新浪、搜狐、人人網、中關村在線、晉江文學……
會計培訓校區大
梧州長洲區出納機構校區,占地一萬多平,3棟教學樓,2棟宿舍樓,上海校區占地兩千余平,同時容納在校生近兩千人!
學員就業牛
截至2016年6月學員平均就業薪資高達6057元!(此統計為初始就業薪資,真實可查,并非工作跳槽后統計)

有人會問那些杰出的財務專家并非比那些遜色的同行更加勤奮和聰慧,他們只是避開了財務工作中的遺漏而已。這些遺漏正是那些資深的會計師、分析師和財務經理們雄心壯志的真正殺手。以下總結了六大遺漏: 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還應當分別“成本”、“損益調整”、“其他權益變動”進行明細核算。
三、長期股權投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初始取得長期股權投資
(二)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
(三)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
(四)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轉換
(五)處置長期股權投資
資產組的認定及其減值的處理
(一)資產組的認定
1.資產組的概念資產組是企業可以認定的最小資產組合,其產生的現金流入應當基本上獨立于其他資產或者資產組。資產組應當由創造現金流入相關的資產構成。
2.認定資產組應當考慮的因素(1)資產組的認定,應當以資產組產生的主要現金流入是否獨立于其他資產或者資產組的現金流入為依據。因此,資產組能否獨立產生現金流入是認定資產組的最關鍵因素。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投資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其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按一定比例可以從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購置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的部分,以及已經享受投資抵免的國產設備在規定期限內出租、轉讓應補交的所得稅,均作為永久性差異處理。所以,抵免部分的所得稅不必單獨進行會計處理。企業計提抵免后的應納所得稅額時,借記“所得稅費用”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科目;實際繳納時,借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因為新增的企業所得稅只能在年度終了后才能確定,所以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也只能在年度終了后才能確定。需要注意的是,稅務機關查補的企業所得稅額,屬于設備購買以前年度的,計入該所屬年度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基數;屬于設備購買當年或以后年度的,不得作為可抵免的新增企業所得稅額。 ①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凈利潤和稅負率的概念及聯系 根據規定,下列情況可以使用紅色墨水:1.按照紅字沖賬的記賬憑證,沖銷錯誤記錄。2.在不設借貸等欄的多欄式賬頁中,登記減少數。3.在三欄式賬戶的余額欄前,如未印明余額方向的,在余額欄內登記負數余額。 (一)免稅項目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的利息。
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如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保險賠款。
6.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8.根據國家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住房公積金、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從納稅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9.按照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被拆遷人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征個人所得稅。
(二)減稅項目
1.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2.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
3.其他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減免的。
(三)暫免征稅項目(包括但不限于)
1.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
2.外籍個人按合理標準取得的境內、境外出差補貼。
3.外籍個人取得的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經當地稅務機關審核批準為合理的部分。
4.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
5.個人舉報、協查各種違法、犯罪行為而獲得的獎金。
6.個人轉讓自用達5年以上,并且是罕有的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7.對個人購買福利彩票、賑災彩票、體育彩票,一次中獎收入在1萬元以下的(含1萬元),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超過1萬元的,全額征收個人所得稅。
8.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但確因工作需要,適當延長離休、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指享受國家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其在延長離休、退休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視同離休、退休工資,免征個人所得稅。
9.對國有企業職工,因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從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
10.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在當地上年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可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該標準的一次性補償收入,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征收個人所得稅。
11.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個人按照《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的比例,實際繳付的失業保險費,均不計入職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和職工個人超過上述規定的比例繳付失業保險費的,應將其超過規定比例繳付的部分計入職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
12.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機構實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
13.個人領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以及具備《失業保險條例》中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
14.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和按照國家或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存入銀行個人賬戶所取得的利息所得,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
15.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16.自2009年5月25日(含)起,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1)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3)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