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塔式起重機根據裝設位臵的不同,又分為附著自升式和內爬式兩種,附著自升塔式起重機能隨建筑物升高而升高,適用于高層建筑,建筑結構僅承受由起重機傳來的水平載荷,附著方便,但占用結構用鋼多;內爬式起重機在建筑物內部(電梯井、樓梯間),借助一套托架和提升系統進行爬升,頂升較繁瑣,但占用結構用鋼少,不需要裝設基礎,全部自重及載荷均由建筑物承受。二、按起重臂的構造特點可分為俯仰變幅起重臂(動臂)和小車變幅起重臂(平臂)塔式起重機。 俯仰變幅起重臂塔式起重機是靠起重臂升降未實現變幅的,其優點是:能充分發揮起重臂的有效高度,機構簡單,缺點是最小幅度被限制在最大幅度的30%左右,不能完全靠近塔身,變幅時負荷隨起重臂一起升降,不能帶負荷變幅。小車變幅起重臂塔式起重機是靠水平起重臂軌道上安裝的小車行走實現變幅的,其優點是:變幅范圍大,載重小車可駛近塔身,能帶負荷變幅,缺點是:起重臂受力情況復雜,對結構要求高,且起重臂和小車必須處于建筑物上部,塔尖安裝高度比建筑物屋面要高出15-20米。

2. 輪胎起重機 輪胎起重機,又稱輪胎吊。起重作業部分安裝在特別設計的輪胎底盤上,一般只有一個發動機和一個司機室,有4個外伸支腿。其特點是重心低,起吊作業平穩,既可支起支腿作業,又可在平坦地面上,用短臂桿,在吊重小于額定起重量75%情況下,吊重緩慢行駛;如回轉3600作業。其空載行駛速度一般在3Okm/h以下,適合在比較固定的地點作業,應郵 頻繁遠程調動。 我國國產的輪胎起重機其額定起重量為:1t、2t、3t、5t、8t、16t、20t、25t、40t等。引進的車型中,有起重量更大者。 3. 履帶起重機 履帶起重機,又稱坦克吊。早些年履帶起重機是在單斗挖掘機上裝設起重臂架而別的,后來發展成專用履帶起重機,其特點是:(l)履帶因接地面積大而壓強低,可在松軟、附和不甚平坦的地面上行走。(2)穩定性好,不裝外伸支腿。(3)在平坦和堅硬地面可在額定起重量80%情況下,吊重緩慢行駛。(4)有的履帶起重機可利用特備的液壓伸縮裝置增大兩履帶的間距,進一步增加其穩定性。(5)行駛速度低,一般小于4km/h;而且行走和轉彎時要損壞路面,需轉移較遠作業場地時,應用平板車拖運。 履帶起重機也在向全液壓傳動方向發展,最大額定起重量達300t。我國國產的履帶起重機其額定起重量為:5t、1Ot、15t、25t、35t、40t、50t、100t、150t、300t等。引進的履帶起重機有100~1250t多種規格。以上三種起重機部分車型的起重能力請見本書的有關內容。

當吊車司機因物件超重拒絕起吊時,指揮人員應采取措施,設法減輕吊車超重負荷,嚴禁強化指揮吊車超負荷作業。 第十七條:大型起重吊裝作業前應詳細勘察現場,按照工程特點及作業環境制定施工方案,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十八條: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應平穩、均勻,不得突然制動;左右加轉應平衡,當回轉未停穩前不得作反向動作;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第十九條:吊車在安全保護裝置發生故障、失效或不準確時嚴禁帶病作業;在作業中,嚴禁對傳動部分、運動部分及運動件所及區域做維修、保養、調整等工作;傳動部分應潤滑良好。
汽車吊車車架損壞修復吊車技術:汽車吊車車架起固定各種部件、承載起重負荷等作用,由于焊接工藝的提高和結構設計日趨合理化,除去非正常的因素,車架破壞的形式已經很少了。在使用中,最常見的破壞形式就是車架變截面部位出現疲勞裂紋現象。當出現這種情況時,部位的裂紋可按下面步驟去修復。1.首先將開裂部位用角磨機打出焊接破口,用507焊條將開裂部位焊接牢固并磨平。2.去一塊325*70的Q345C鋼板或同類廢車架上的鋼板(拆成直角)為加強版。3.用507焊條將加強鋼板用角焊縫沿周邊焊接在開裂處,并在兩14mm孔處用電焊填平,這樣車架就可被牢固加強了。裂紋可用菱形加強版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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