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架起重機: 可在長方形場地及其上空作業,多用于車間、倉庫、露天堆場等處的物品裝卸,有梁式起重機、橋式起重機、龍門起重機、纜索起重機、運載橋等。 (1)梁式起重機:梁式起重機主要包括單梁橋式起重機和雙梁橋式起重機 單梁橋式起重機橋架的主梁多采用工字型鋼或鋼型與鋼板的組合截面。起重小車常為手拉葫蘆、電動葫蘆或用葫蘆作為起升機構部件裝配而成。 按橋架方式分為支承式和懸掛式兩種。前者橋架沿車梁上的起重機軌道運行;后者的橋架沿懸掛在廠房屋架下的起重機軌道運行。單梁橋式起重機分手動、電動兩種。手動單梁橋式起重機各機構的工作速度較低,起重量也較小,但自身質量小,便于組織生產,成本低,適合用于無電源后搬運量不大,對速度與生產率要求不高的場合。手動單梁橋式起重機采用手動單軌小車作為運行小車,用手拉葫蘆作為起升機構,橋架由主梁和端梁組成。主梁一般采用單根工字鋼,端梁則用型鋼或壓彎成型的鋼板焊成。 電動單梁橋式起重機工作速度、生產率較手動的高,起重量也較大。電動單梁橋式起重機由橋架、大車運行機構、電動葫蘆及電氣設備等部分組成。

混凝土構件吊裝 11.5.1混凝土構件運輸、吊裝時混凝土強度,一般構件不得低于設計強度的 75%,桁架、薄壁等大型構件應達到100%。 11.5.2 混凝土構件運輸、堆放的支承方式應與設計安裝位置一致。樓板疊放各層墊木應在同 一垂直線上;屋架、梁的放置,除沿長度方向的兩側設置不少于三道撐木外,可將幾榀屋架 用方木、鋼絲綁扎連接成一穩定整體;墻板應放置在專用的堆放架上,堆放架的穩定應經計 算確定。 11.5.3 當予制柱吊點的位置設計無規定時,應經計算確定。柱子吊裝入基礎杯口必須將柱腳 落底,吊裝后及時校正,柱子每側面不得少于兩個楔子固定,且應兩人在柱子兩側面同時對 打。當采用纜風繩校正時,必須待纜風繩固定后,起重機方可脫鉤。 11.5.4 采用雙機抬吊裝時,應統一指揮相互配合,兩臺起重機吊索都應保持與地面呈垂直狀 態。除應合理分配荷載外,還應指揮使兩機同步將柱子吊離地面和同步落下就位。 11.5.5 混凝土屋架平臥制作翻身扶直時,應根據屋架跨度確定吊索綁扎形式及加固措施,吊 索與水平線夾角不應小于60o,起重機扶直過程中宜一次扶直不應有急剎車。

起重機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機和承重形式固定的電動葫蘆等。 通常起重機械由起升機構(使物品上下運動)、運行機構(使起重機械移動)、變幅機構和回轉機構(使物品作水平移動),再加上金屬機構,動力裝置,操縱控制及必要的輔助裝置組合而成。 雛形 :中國古代灌溉農田用的桔槔是臂架型起重機的雛形。14世紀,西歐出現了人力和畜力驅動的轉動臂架型起重機。19世紀前期,出現了橋式起重機;起重機的重要磨損件如軸、齒輪和吊具等開始采用金屬材料制造,并開始采用水力驅動。19世紀后期,蒸汽驅動的起重機逐漸取代了水力驅動的起重機。20世紀20年代開始,由于電氣工業和內燃機工業迅速發展,以電動機或內燃機為動力裝置的各種起重機基本形成。 起重機主要包括起升機構、運行機構、變幅機構、回轉機構和金屬結構等。起升機構是起重機的基本工作機構,大多是由吊掛系統和絞車組成,也有通過液壓系統升降重物的。運行機構用以縱向水平運移重物或調整起重機的工作位置,一般是由電動機、減速器、制動器和車輪組成。變幅機構只配備在臂架型起重機上,臂架仰起時幅度減小,俯下時幅度增大,分平衡變幅和非平衡變幅兩種。回轉機構用以使臂架回轉,是由驅動裝置和回轉支承裝置組成。金屬結構是起重機的骨架,主要承載件如橋架、臂架和門架可為箱形結構或桁架結構,也可為腹板結構,有的可用型鋼作為支承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