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行為人使用涂改等手法更改憑證的日期、摘要、數量、單價、金額等,或采用偽造印鑒、冒充簽名、涂改內容等手法,來制造證明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如偽造單據套取現金,私設小金庫。單位以購買某種物品為名,編造假發票,套取現金單獨存放,用于不當支出。某煉油廠按規定應列支年度業務招待費為28萬元,但到當年6月底招待費實際支出額已達25萬元,為了使年度招待費不超過28萬元,廠領導和會計人員便商定,以報銷勞保用品為名套取現金,用于招待費支出。隨后,從勞保商店搞來一張空白發票,自己編造了有關數據,填入空白發票,共計10萬元,會計人員依照偽造的發票做了如下會計處理: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4年3月31日-4月25日。具體安排請關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發布的《2014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簡章》。
4.設置工資類別所對應的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