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級消防工程師培訓機構哪個好
臨沂一級消防工程師培訓學校,針對想要通過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的學員開設一級消防工程師培訓課程,為學員提供多種班型,不同的班級有不同的課程內容及教學服務,滿足學員全方位的學習需要,面授+網課的形式,學習更加靈活便捷,學員享受充分的自主性。
施工單位做好施工(包括隱蔽工程驗收)、檢驗(包括絕緣電阻、接地電阻)、調試、設計變更等相關記錄;施工結束后,施工單位對消防設施施工安裝質量進行全面檢查,在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施工過程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資料核等檢全部合格后,完成竣工圖以及竣工報告。
(三)調試要求
各類消防設施施工結束后,由施工單位或者其委托的具有調試能力的其他單位組織實施消防設施調試,調試工作包括各類消防設施的單機設備、組件調試和系統聯動調試等內容。消防設施調試需要具備下列條件:
(1)系統供電正常,電氣設備(主要是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具備與系統聯動調試的條件。
(2)水源、動力源和滅火劑儲存等滿足設計要求和系統調試要求,各類管網、管道、閥門等密封嚴密,無泄漏。
(3)調試使用的測試儀器、儀表等性能穩定可靠,其精度等級及其最小分度值能夠滿足調試測定的要求,符合國家有關計量法規以及檢定規程的規定。
(4)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其組件、其他電氣設備分別進行通電試驗,確保其工作正常。
3)氣壓強度試驗和氣密性試驗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加壓介質可采用空氣或氮氣。
(七)管道吹掃
滅火劑輸送管道在水壓強度試驗合格后,或氣密性試驗前,應進行吹掃。
有封閉內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時,應設置連通街道和內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樓梯間),其間距不宜大于80m。
(3)在穿過建筑物或進入建筑物內院的消防車道兩側,不應設置影響消防車通行或人員安全疏散的設施。
(三)盡頭式消防車道
當建筑和場所的周邊受地形環境條件限制,難以設置環形消防車道或與其他道路連通的消防車道時,可設置盡頭式消防車道。
(四)消防水源地消防車道
供消防車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應設置消防車道。消防車道邊緣距離取水點不宜大于2m。
二、消防車道技術要求
(一)消防車道的凈寬和凈高
消防車道一般按單行線考慮,為便于消防車順利通過,消防車道的凈寬度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于4m,消防車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消防車道靠建筑外墻一側的邊緣距離建筑外墻不宜小于5m。
(二)消防車道的荷載
輕、中系列消防車最大總質量不超過11t,重系列消防車其總質量為15~50t。作為車道,不管是市政道路還是小區道路,一般都應能滿足大型消防車的通行。消防車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場地及消防車道下面的管道和暗溝等,應能承受重型消防車的壓力,且應考慮建筑物的高度、規模及當地消防車的實際參數。
(三)消防車道的最小轉彎半徑
車道轉彎處應考慮消防車的最小轉彎半徑,以便于消防車順利通行。消防車的最小轉彎半徑是指消防車回轉時消防車的前輪外側循圓曲線行走軌跡的半徑。目前,我國消防車的轉彎半徑為:普通消防車9m,登高車12m,一些特種車輛16~20m。因此,彎道外側需要保留定的空間,保證消防車緊急通行。停車場或其他設施不能侵占消防車道的寬度,以免影響撲救工作。
(四)消防車道的回車場
盡頭式消防車道應根據消防車輛的回轉需要設置回車道或回車場。回車場的面積不應小于12m×12m;對于高層建筑,回車場不宜小于15m×15m;供重型消防車使用時,不宜小于18m×18m。
(五)消防車道的間距
室外消火栓的保護半徑在150m左右,按規定一般設在城市道路兩旁,故消防車道的間距應為160m。
消防車道的設置應根據當地專業消防救援力量使用的消防車輛的外形尺寸、載重、轉彎半徑等消防車技術參數,以及建筑物的體量大小、周圍通行條件等因素確定。
一、消防車道設置要求
(一)環形消防車道
(1)高度高、體量大、功能復雜、撲救困難的建筑應設環形消防車道。高層民用建筑,超過300個座位的體育館,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占地面積大于3000m2的商店建筑、展覽建筑等單、多層公共建筑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確有困難時,可沿建筑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對于高層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邊臨空建造的高層民用建筑,可沿建筑的一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但該長邊所在建筑立面應為消防車登高操作面。
2)試驗方法
以不大于0.5MPa/s的速率緩慢升壓至試驗壓力,保壓5min,檢查管道各處無滲漏,無變形為合格。
(五).氣壓強度試驗
當水壓強度試驗條件不具備時,可采用氣壓強度試驗代替。
31、隨著爆炸性混合物中可燃氣體或液體蒸氣濃度的增加,爆炸產生的熱量增多,壓力增大。當混合物中可燃物質的濃度增加到稍高于化學計量濃度時,可燃物質與空氣中的氧發生充分反應,所以爆炸放出的熱量最多,產生的壓力最大。當混合物中可燃物質濃度超過化學計量濃度時,爆炸放出的熱量和爆炸壓力隨可燃物質濃度的增加而降低。
32、常見引起爆炸的點火源主要有機械火源、熱火源、電火源及化學火源。
33、某一炸藥所需的最小起爆能,即為該炸藥的敏感度。易燃氣體是指溫度在20℃、標準大氣壓101.3kPa時,爆炸下限≤13%(體積),或燃燒范圍不小于12個百分點(爆炸濃度極限的上、下限之差)的氣體。
34、易燃氣體分為二級。Ⅰ級:爆炸下限<10%;或不論爆炸下限如何,爆炸極限范圍≥12個百分點;Ⅱ級:10%≤爆炸下限<13%,且爆炸極限范圍<12個百分點。實際應用中,通常將爆炸下限<10%的氣體歸為甲類火險物質,爆炸下限≥10%的氣體歸為乙類火險物質。
35、一般來說,由簡單成分組成的氣體,如氫氣(H2)比甲烷(CH4)、一氧化碳(CO)等,比復雜成分組成的氣體易燃,燃速快,火焰溫度高,著火爆炸危險性大。
消防控制室至少需要設置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消防電話總機、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消防電源監控器等設備,或者設置具有相應功能的組合設備。
二、消防控制設備的監控要求
消防控制室配備的消防設備需要具備下列監控功能:
(1)消防控制室設置的消防設備能夠監控并顯示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并能夠向城市消防遠程監控中心(以下簡稱監控中心)傳輸相應信息。
(2)根據建筑(單位)規模及其火災危險性特點,消防控制室內需要保存必要的文字、電子資料,存儲相關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能夠及時向監控中心傳輸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3)大型建筑群要根據其不同建筑功能需求、火災危險性特點和消防安全監控需要,設置2個及2個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并確定主消防控制室、分消防控制室,以實現分散與集中相結合的消防安全監控模式。
(4)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設備能夠對系統內共用消防設備進行控制,顯示其狀態信息,并能夠顯示各個分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狀態信息,具備對分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及其所控制的消防系統、設備的控制功能。
(5)各個分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設備之間,可以互相傳輸、顯示狀態信息,不能互相控制消防設備。
三、消防控制室臺賬檔案建立
消防控制室是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與消防設施監控的核心場所,需要保存能夠反映建筑特征及其消防設施施工質量、運行情況的紙質臺賬檔案和電子資料,消防控制室內至少保存有下列紙質臺賬檔案和電子資料:
(1)建(構)筑物竣工后的總平面布局圖、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和系統圖以及安全出口布置圖、重點部位位置圖等。
(2)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應急滅火預案、應急疏散預案等。
(3)消防安全組織結構圖,包括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專(兼)職和志愿消防隊員等內容。
(4)消防安全培訓記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5)值班情況、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及巡情況等記錄。
(6)消防設施一覽表,包括消防設施的類型、數量、狀態等內容。
(7)消防聯動系統控制邏輯關系說明、設備使用說明書、系統操作規程、系統以及設備的維護保養制度和技術規程等。
(8)設備運行狀況、接報警記錄、火災處理情況、設備檢修檢測報告等資料。
四、消防控制室的管理要求
規范、統一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和消防設施操作監控,是建筑火災發生時能夠及時發現火災、確認火災,準確報警并啟動應急預案,有效組織初起火災撲救,引導人員安全疏散的根本保證。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要求
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按照下列要求,安排合理數量的、符合從業資格條件的人員負責消防控制室管理與值班:
(1)實行每日24h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員持有規定的消防專業技能鑒定證書。
(2)消防設施日常維護管理符合《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B25201-2010)的相關規定。
(3)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固定滅火系統和其他聯動控制設備處于正常工作狀態,不得將應處于自動控制狀態的設備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
(4)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煙排煙風機、防火卷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柜控制裝置處于自動控制位置(或者通電狀態)
(二)消防控制室應急處置程序
火災發生時,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員按照下列應急程序處置火災
(1)接到火災警報后,值班人員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火災。
(2)火災確認后,值班人員立即確認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處于自動控制狀態,同時撥打“119”報警電話準確報警;報警時需要說明著火單位地點、起火部位、著火物種類、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和聯系電話等。
(3)值班人員立即啟動單位應急疏散和初起火災撲救滅火預案,同時報告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
(三)消防控制室控制、顯示要求
消防控制室內的圖形顯示裝置、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設備,其功能既相互獨立,又互相關聯,準確把控其功能是充分發揮消防控制室監控與管理作用的關鍵。
1.圖形顯示裝置
采用中文標注和中文界面的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其界面對角線長度不得小于430mm。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按照下列要求顯示相關信息:
(1)能夠顯示前述電子資料內容以及符合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2)能夠用同一界面顯示建(構)筑物周邊消防車道、消防登高車操作場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鄰建筑的防火間距、建筑面積、建筑高度、使用性質等情況。
(3)能夠顯示消防系統及設備的名稱、位置和消防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設備(含消防電話、消防應急廣播、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消防電源等控制裝置)的動態信息。
(4)有火災報警信號、監管報警信號、反饋信號、屏蔽信號、故障信號輸人時,具有相應狀態的專用總指示,在總平面布局圖中應顯示輸入信號所在的建(構)筑物的位置,在建筑平面圖上應顯示輸入信號所在的位置和名稱,并記錄時間、信號類別和部位等信息。
(5)10s內能夠顯示輸入的火災報警信號和反饋信號的狀態信息,100s內能夠顯示其他輸人信號的狀態信息。
(6)能夠顯示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報警信息、故障信息和相關聯動反饋信息
2.火災報警控制器
火災報警控制器能夠顯示火災探測器、火災顯示盤、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正常工作狀態火災報警狀態、屏蔽狀態及故障狀態等相關信息,能夠控制火災聲光警報器啟動和停止。
3.消防聯動控制設備
消防聯動控制設備能夠將各類消防設施及其設備的狀態信息傳輸到圖形顯示裝置;能夠控制和顯示各類消防設施的電源工作狀態、各類設備及其組件的啟/停等運行狀態和故障狀態,顯示具有控制功能、信號反饋功能的閥門、監控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能夠控制具有自動控制、遠程控制功能的消防設備的啟/停,并接收其反饋信號。
21、疏散樓梯欄桿扶手的高度不應小于1.1m,其他建筑的室外,其傾斜角可不大于60°,凈寬可不小于80cm。,且每級離扶手25cm處的踏步深度超過22cm時可不受此限。
22、消防用水可由給水管網、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給。
23、室外消火栓水槍的充實水柱仍不小于10m;(從地面算起)。
24、民用建筑室外消防栓的用水量應保證25、20、30L/S。按建筑面積計算。
25、環狀管網的輸水干管及向環狀管網輸水的輸水管均不應少于兩條。
31、高層建筑的消防栓充實水柱不小于10m-13m。
32、室外地上式消火栓應有一個直徑為150mm或100mm和兩個直徑為65mm的栓口。地面至栓頂的高度不應小0.64m。
33、消防水池應滿足自動噴水滅火延續時間按1h計算。
34、消防水池一類高層公共建筑、高度超過100m高層一類住宅、面積10000至30000的商場不小于36m;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公共建筑、面積超過30000的商場不小50m,高度超過150m的為不小于100m;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多層公共建筑、高層住宅一類建筑不小于18m;高層住宅二類建筑不小于12m;多層住宅不小于6m。
35、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保護半徑不應大于150m。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設取水口,其取水口與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離不宜小于15m。
6、自燃點越低,發生火災的危險性就越大。
7、氣體燃燒方式分為擴散燃燒(如燃氣做飯、點氣照明、燒氣焊等)和預混燃燒(汽燈的燃燒)。
8、液體燃燒:閃燃(最低溫度)、沸溢、噴濺。
9、一般情況下,發生沸溢要比發生噴濺的時間早的多。發生沸溢的時間與原油的種類、水分含量有關。根據實驗,含有1%水分的石油,經45~60min燃燒就會發生沸溢。噴濺發生的時間與油層厚度、熱波移動速度以及油的燃燒線速度有關。
10、固體燃燒:蒸發燃燒、分解燃燒、表面燃燒、煙熏燃燒(陰燃)、動力燃燒(爆炸)。
細水霧滅火系統
(一)噴頭安裝
1、不帶裝飾罩的噴頭,其連接管管端螺紋不應露出吊頂;帶裝飾罩的噴頭應緊貼吊頂。
2、帶有外置式過濾網的噴頭,過濾網不應伸入支干管內。
3、噴頭與管道連接,宜采用端面密封或0形圈密封,不采用聚四氟乙烯、麻絲、粘結劑密封。
(二)控制閥組
分區控制閥安裝高度1.2~1.6m,操作面與墻、設備距離不小于0.8m。
(三)系統沖洗、試壓
1、管網試壓
(1).水壓試驗
①試驗條件
②試驗壓力為工作壓力1.5倍:
2、試驗要求
(1)升至試驗壓力,穩壓5min,無損壞、變形;降至設計壓力,穩壓120min。
(2)氣壓試驗
①試驗介質:空氣或氮氣:
②試驗壓力:干式、預作用系統,0.28MPa,穩壓24h,壓力降不大于0.01MPa;雙流體系統的管道進行氣壓強度試驗,為水壓強度試驗壓力的80%。
(四)系統維護管理
1、月檢
(1)系統組件外觀;
(2)分區控制閥動作情況;
(3)鉛封、鎖鏈完好性;
(4)儲水箱、儲水容器水位,儲氣容器氣體壓力;
(5)試水閥動作信號反饋試驗;
(6)噴頭外觀及備用品數量:
(7)防護罩完好性。
2、季檢
(1)泵組式系統放水試驗:
(2)瓶組式系統控制閥動作是否正常:
3、年檢
(1)水源供水能力:
(2)組件、管道及管件全面檢查;
(3)儲水箱每半年換水一次;
(4)聯動試驗。
1、燃燒可分為有焰燃燒和無焰燃燒,燃燒的發生和發展,必須具備三個必要條件,即可燃物、氧化劑(助燃物)和溫度(引火源)。
2、常見的引火源:明火、電弧、電火花、雷擊、高溫、自燃引火源(白磷、烷基鋁在空氣中會自行起火;鉀、鈉等金屬遇水著火;易燃、可燃物質與氧化劑、過氧化物接觸起火等)。
3、閃點越低,火災危險性越大,反之則越小。閃點與可燃性液體的飽和蒸氣壓有關,飽和蒸氣壓越高,閃點越低。當液體的溫度高于其閃點時,液體隨時有可能被火源引燃或發生自燃,若液體的溫度低于閃點,則液體是不會發生閃燃的,更不會發生著火。
4、汽油的閃點為-50℃,煤油的閃點為38~74℃,根據閃點的高低,可以確定生產、加工、儲存可燃性液體場所的火災危險性類別:閃點<28℃的為甲類;閃點≥28℃至<60℃的為乙類;閃點≥60℃的為丙類。
5、易燃液體的燃點一般高出其閃點1~5℃,且閃點越低,這一差值越小,特別是在敞開的容器中很難將閃點和燃點區分開來。因此,評定這類液體火災危險性大小時,一般用閃點。
36、價鍵不飽和的易燃氣體比相對應價鍵飽和的易燃氣體的火災危險性大。
37、易燃氣體當壓力不變時,氣體的溫度與體積成正比;當溫度不變時,氣體的體積與壓力成反比,即壓力越大,體積越小;在體積不變時,氣體的溫度與壓力成正比,即溫度越高,壓力越大。
38、氣體中所含的液體或固體雜質越多,多數情況下產生的靜電荷也越多;氣體的流速越快,產生的靜電荷也越多。
39、用高壓合金鋼并含鉻、鉬等一定量的稀有金屬制造材料,定期檢驗其耐壓強度等。
40、易燃液體分為三級。
(1)Ⅰ級。初沸點≤35℃;
(2)Ⅱ類。閃點<23℃,并初沸點大于35℃;、
(3)Ⅲ類。23℃≤閃點≤35℃,并初沸點大于35℃;或閃點大于35℃并≤60℃初沸點大于35℃且持續燃燒。實際應用中,通常將閃點<28℃的液體歸為甲類火險物質,將閃點≥28℃且<60℃的液體歸為乙類火險物質,將閃點≥60℃的液體歸為丙類火險物質。
濕式系統是應用最為廣泛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適合在環境溫度不低于4℃并不高于70℃的環境中使用。
管道對口焊縫上不得開口焊接支管,焊口不得安裝在支吊架位置上。
26、不同的物質由于其理化性質不同,其爆炸極限也不同;即使是同一種物質,在不同的外界條件下,其爆炸極限也不同。如在氧氣中的爆炸極限要比在空氣中的爆炸極限范圍寬,下限會降低。
27、引燃混氣的火源能量越大,可燃混氣的爆炸極限范圍越寬,爆炸危險性越大。
28、混氣初始壓力增加,爆炸范圍增大,爆炸危險性增加。值得注意的是,干燥的一氧化碳和空氣的混合氣體,壓力上升,其爆炸極限范圍縮小。
29、混氣初溫越高,混氣的爆炸極限范圍越寬,爆炸危險性越大。
30、可燃混氣中加入惰性氣體,會使爆炸極限范圍變窄,一般上限降低,下限變化比較復雜。當加入的惰性氣體超過一定量以后,任何比例的混氣均不能發送爆炸。
管道對口焊縫上不得開口焊接支管,焊口不得安裝在支吊架位置上。
36、民用建筑用水量室內消火栓一般20L/S,布置不小于4個。室內消防栓用水量:建筑高度大于50m10L/S超高層建筑30L/S。
37、室內消火栓超過10個且室內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時,室內消防給水管道至少應有兩條進水管與室外環狀管網連接,并應將室內管道連成環狀或將進水管與室外管道連成環狀。當環狀管網的一條進水管發生事故時,其余的進水管應仍能供應全部用水量。
38、高層工業建筑室內消防豎管應成環狀,且管道的直徑不應小于100mm。
39、室內消防給水管道應用閥門分成若干獨立段。
40、室內消火栓的布置,應保證有兩支水槍的充實水柱同時到達室內任何部位。兩個消防水栓的距離不應超過25m,水槍的充實水柱不應小于13m水柱。
室內與走廊必須按圖樣設計要求的天花高度,首先讓主干管緊貼梁底走管,干管、分支管緊貼梁底或樓板底走管,橫管、垂直管根據圖樣及結合現場實際情況按規范布置,盡量做到美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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