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絲繩的連接強度不得小于其破斷拉力的80%;當采用繩卡連接時,應按照鋼絲繩直徑選用繩卡規格及數量,繩卡壓板應在鋼絲繩長頭一邊,當采用編結連接時,編結長度不應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5倍,且不應小于300mm。 3 鋼絲繩出現磨損斷絲時,應減載使用,當磨損斷絲達到報廢標準時,應及時更換合格鋼絲繩。 應根據構件的重量、長度及吊點合理制作吊索,工作中吊索的水平夾角宜在45o~60o之間,不得小于30o。 11.2.3 吊具(鐵扁擔)的設計制作應有足夠的強度及剛度,根據構件重量、形狀、吊點和吊裝方法確定,吊具應使構件吊點合理吊索受力均勻。 11.2.4 應正確使用吊鉤,嚴禁使用焊接鉤、鋼筋鉤,當吊鉤掛繩斷面處磨損超過高度10%時應報廢。 11.2.5 應按照鋼絲繩直徑及工作類型選用滑車,滑車直徑與鋼絲繩直徑比值不得小于15。 11.2.6 千斤頂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千斤頂底部應放平,并應在底部及頂部加墊木板; 2 不得超負荷使用,頂升高度不得超過活塞的標志線,或活塞總高度的3/4; 3 頂升過程中應隨構件的升高及時用枕木墊牢,應防止千斤頂頂斜或回油引起活塞突然下降; 4 多臺千斤頂聯合使用時,應采用同一型號千斤頂并應保持各千斤頂的同步性,每臺千斤頂的起升能力不得小于計算承載力的 1.2倍。

塔吊塔機型號編制方式極其多樣化。過去,我國對此曾作出統一 規定。此項規定雖仍執行,但很多塔機生產廠家還有一套表達方式。塔機型號表達的主參數主要有兩種:一為額定起重力矩,二為最大臂長及臂端起重量。現就幾種典型編制方式介紹如下,常見的3種分類方式:標準規定編號方式。ZBJO4008執行,我國塔機型號組成為:類組代號+形式+特性代號+主參數代號。類:Q——(起)組;T——(塔)型;上回轉自升式Z——(自)固定式G——(固)內爬式P——(爬)下回轉自升式S(升)主參數為公稱起重力矩。標記示例如下:公稱起重力矩600kNm固定式塔機:QTG600,公稱起重力矩1000kNm自升式塔機:QTZ1000,有些塔機仍以tm為起重機力矩計量單位,則上述三種塔機型號分別表示為QTG60,QTZ100。

塔吊的工作速度 :塔式起重機的工作速度包括:起升速度、回轉速度、變幅速度、大車行走速度等等。在起重作業中,起升速度是最重要的參數,特別是高層建筑中,提高起升速度就能提高工作效率,同時吊物就位時需要慢速,因此起升速度變化范圍大是起吊性能優越的表現。 起升速度不僅與起升機構有關,而且與吊鉤滑輪組的倍率有關,2繩的比4繩快一倍,單繩的比2繩快一倍。 在起重作業中,回轉、變幅、大車行走等,其速度都不要求過快,但必須能平穩地起動和制動,能實現無極調速,變頻控制是比較理想的。 六、尾部尺寸、部件重量及外廊尺寸。下回轉起重機的尾部尺寸是由回轉中心至轉臺尾部(包括壓重塊)的最大回轉半徑,上回轉起重機的尾部尺寸是由回轉中心線至平衡臂尾部(包括平衡塊)的最大回轉半徑。塔式起重機的尾部尺寸是影響塔機安裝拆卸以及回轉作業時的重要參數。塔式起重機的各部件的重量的外廊尺寸是塔機在運輸、吊裝拆卸時的重要參數。 一、按有無行走機構可分為移動式塔式起重機和固定式起重機。移動式塔式起重機根據行走裝臵的不同又可分為軌道式、輪胎式、汽車式、履帶式四種。軌道式塔式起重機塔身固定于行走底架上,可在專設的軌道上運行,穩定性好,能帶負荷行走,工作效率高,因而廣泛應用于建筑安裝工程。輪胎式、汽車式和履帶式塔式起重機無軌道裝臵,移動方便,但不能帶負荷行走、穩定性較差,目前已很少生產。
“注意培養學生的社會活動能力、企業管理能力、口頭表達能力是時代的要求。改革的社會對不重創造的書生型、既成型人才不感興趣。它所需要的是開拓型、創造型的人才,而開拓型、創造型人才的必備素質和能力之一就是口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