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吊車柴油機使用的保養制度:為了使柴油機保持正常運行,延長使用期限,除正確地進行操作外,還必須定期對柴油機各部進行系統的調整和清晰,充分發揮柴油機的工作效能和經濟性。在柴油機使用過程中必須建立嚴格的保養制度,認真做好各項保養工作。就我國目前柴油機使用狀況及保修制度而言,長期執行的是定期保養制,當前正處于定期保養制向先進的定檢維護制過渡階段。定期保養制一般分為三個級別。(1)一級技術保養1.檢查蓄電池電壓和電液相對密度。 電液相對密度一般在1.28-1.30(環境溫度15℃),一般不應低于1.27.同時液面高出極板10-15mm,不足應加注蒸餾水。2.檢查三角皮帶的張緊程度。3.清洗空氣濾清器 4.更換燃油濾清器 5.更換機油濾清器 6.更換機油 7.對有注油嘴及機械轉速接頭處,加注符合規定的潤滑脂 8.清洗冷卻水散熱器。(2)二級技術保養。除一級技術保養項目外,尚需增加以下項目。

塔吊型號定義:如QTZ40(4208)
QTZ——自升式塔式起重機
40 ——公稱起重力力矩為400KN·m
42 ——臂長42M
08 ——在臂端42M處起重量為0.8T
塔吊臂長是指塔身中心到起重小車吊鉤中心的距離。塔吊臂長隨著小車的行走是變化的,隨著塔吊臂長的變化,塔吊的起重能力也是變化的。通常以塔吊最大工作幅度作為塔吊臂長的參數。如臂長結構尺寸是42.94米,但最大起重臂長是42米。
實際工作臂長是3米到42米。3-13.66的臂長起重量最大,也就是最大起重量為3噸。最大起重臂長42米的時候,塔吊起重能力最小,僅為0.797噸。

起重機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機和承重形式固定的電動葫蘆等。 通常起重機械由起升機構(使物品上下運動)、運行機構(使起重機械移動)、變幅機構和回轉機構(使物品作水平移動),再加上金屬機構,動力裝置,操縱控制及必要的輔助裝置組合而成。 雛形 :中國古代灌溉農田用的桔槔是臂架型起重機的雛形。14世紀,西歐出現了人力和畜力驅動的轉動臂架型起重機。19世紀前期,出現了橋式起重機;起重機的重要磨損件如軸、齒輪和吊具等開始采用金屬材料制造,并開始采用水力驅動。19世紀后期,蒸汽驅動的起重機逐漸取代了水力驅動的起重機。20世紀20年代開始,由于電氣工業和內燃機工業迅速發展,以電動機或內燃機為動力裝置的各種起重機基本形成。 起重機主要包括起升機構、運行機構、變幅機構、回轉機構和金屬結構等。起升機構是起重機的基本工作機構,大多是由吊掛系統和絞車組成,也有通過液壓系統升降重物的。運行機構用以縱向水平運移重物或調整起重機的工作位置,一般是由電動機、減速器、制動器和車輪組成。變幅機構只配備在臂架型起重機上,臂架仰起時幅度減小,俯下時幅度增大,分平衡變幅和非平衡變幅兩種。回轉機構用以使臂架回轉,是由驅動裝置和回轉支承裝置組成。金屬結構是起重機的骨架,主要承載件如橋架、臂架和門架可為箱形結構或桁架結構,也可為腹板結構,有的可用型鋼作為支承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