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排名前十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機構名單匯總
鄭州文化路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培訓學校,我們針對想要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考試的學員開設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培訓課程,為學員提供多種班型,不同的班級有不同的課程內容及教學服務,滿足學員全方位的學習需要,面授+網課的形式,學習更加靈活便捷,學員享受充分的自主性。
鄭州文化路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培訓學校,經過十多年的發展,現已成為集互聯網教學、面授教學、融合式教學、學習平臺及應用研發、圖書教材出版發行于一體的大型知識服務實體。
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已經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無效。
同時,歷年公告均明確“已經通過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這四類職務需要先過法考
法官 檢察官 公證員....
隨著依法治國觀念的深入貫徹和全面落實,國考對于法學專業學生,也格外優待,主要體現:在進入公安、檢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這些單位得到福利待遇會比一般公務員好很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學專業報考公務員,有四種職位規定必須先過法考!
主觀題考試為一卷,主要科目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除此之外,公務員的考試競爭比非常激烈,而通過法考之后再參加公務員考試,競爭比例會大大降低。
C證升級A證放寬政策
法考改革之前證書類別有A證、B證、C證,改革后原法律職業資格B證已經取消,只有A、C兩類證書,但是已考過司法考試的考生,證書不受影響。符合放寬政策的考生客觀題或者主觀題考試成績中有一個只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只能申請授予C類法律職業資格。取得C證,不影響A證的取得,即C證還可以再升級為A證。
21年考生如何應對這種趨勢?放松心態?
制定計劃 放松心態
一如、提前做好復習計劃
法考之所以通過比例低,是因為它內容多而雜,不做規劃是很難把控進度,因此需要一個合理的學習計劃讓自己清楚哪個階段應該做什么。每天除了有整體規劃(如各輪復習時間)還要有每個月或者每個科目的具體計劃,給每一天分配學習任務,并在復習過程中適時適度調整,找到最佳的復習節奏。
二如、不建議選擇官方教材
官方教材指的是司法部考試中心通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一套司法考試輔導書(客觀題4本+主觀題1本)。客觀地說,這套書很權威,也很詳細,但是它過于龐雜,夠全不夠精細。使用效率過低,不推薦零基礎學生使用。
考試科目
法考通常分兩次組織進行,一次為客觀題考試,順利通過后可參加后續主觀題考試,其中客觀題考試分試卷一與試卷二,測試科目分別為:
試卷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律史、國際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考生在報名的時候應該注意什么呢?報名流程又是怎樣的呢?下面優路法考小編整理了具體流程:
主要分為6大步驟:選擇報名地→閱讀報名地公告→填寫報名信息→確認電子照片→交納考試費→報名成功打印報名憑證
1.登錄司法部法考報名平臺(見以上通道)
2.點擊“網上報名”,閱讀法考考試公告,“本人確認”,“開始報名”。
3.選擇報名地,輸入證件信息。
考生選擇報名地后,將在報名地所在省(區、市)設置的考區參加考試。請慎重選擇報名地,交納考試費后不可變更。
4.閱讀報名地公告
5.查看需要準備的報名材料,如已準備好,進行下一步。
6.按要求填報報名信息、通訊信息、安全信息,牢記登錄密碼,保存。
7.報名信息填報確認,承諾。
8.使用身份證號碼及剛才設置的密碼登錄報名系統,上傳電子照片。
9.按流程上傳電子照片,待工作人員確認后交納考試費后則報名成功。報名憑證可以根據自己需要選擇是否打印。
10.上傳電子照片,戶籍在放寬地區,選擇享受放寬優惠政策的考生還需要上傳戶籍照片。
考試科目
法考通常分兩次組織進行,一次為客觀題考試,順利通過后可參加后續主觀題考試,其中客觀題考試分試卷一與試卷二,測試科目分別為:
試卷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律史、國際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法考辦法》”)第九條、第十條對此規定:
1.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一)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三)被吊銷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
(四)被給予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處理期限未滿或者被給予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處理的;
(五)因嚴重失信行為被國家有關單位確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并納入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
(六)因其他情形被給予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處理的。
經歷了律考、司考,法考改革后的模式趨于成熟,雖然考察偏向不一樣,但是始終還是“恒定與輪回”的規律。我們要做的就是全面復習,全面復習,夯實基礎。另外要多注重一些新增內容,因為新增內容每年都是重點考察內容。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法考辦法》”)第九條、第十條對此規定:
1.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一)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三)被吊銷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
(四)被給予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處理期限未滿或者被給予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處理的;
(五)因嚴重失信行為被國家有關單位確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并納入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
(六)因其他情形被給予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處理的。
鄭州文化路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培訓學校,公司成立以來,不斷強化自有師資隊伍建設,打造精致課程和教輔產品,自主研發各種智慧學習平臺(應用)助力高效學習,深化屬地教學管理和 1V1 個性化服務,整合社會優質資源搭建人才交流和企業合作平臺,為每位學員提供包括政策咨詢、教學輔導、學習規劃、備考答疑、 就業指導等在內的個性化 “一站式”服務,建立了完善的教育和職業循環發展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