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吳興區到哪里學一級消防工程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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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端試水裝置:安裝在報警閥組所保護樓層的最高層,最末端。作用:測試最不利點噴頭的工作壓力,測試管路是否暢通,測試水流指示器,報警閥、水力警鈴壓力開關、水泵能否正常工作。
管道的敷設。廠房內用于有爆炸危險場所的排風管道,嚴禁穿過防火墻和有爆炸危險的房間隔墻。甲、乙、丙類廠房內的送、排風管道宜分層設置。
(3)通風設備的選擇。對空氣中含有易燃易爆危險物質的房間,其送、排風系統應選用防爆型的通風設備。當送風機布置在單獨分隔的通風機房內且送風干管上設置防止回流設施時,可用普通型的通風設備。燃氣鍋爐房應選用防爆型的事故排風機,且事故排風量滿足換氣次數不少于12次/h。
(4)除塵器和過濾器的設置。對含有燃燒和爆炸危險粉塵的空氣,在進入排風機前應采用不產生火花的除塵器進行處理;對于遇水可能形成爆炸的粉塵,嚴禁用濕式除塵器。
(5)接地裝置的設置。排除有燃燒或爆炸危險氣體、蒸氣和粉塵的排風系統及燃油或燃氣鍋爐房的機械通風設施,應設置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二)檢查方法
通過閱消防設計文件、通風空調平面圖和設備材料表、隱蔽工程施工記錄、通風空調設備有關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及相關資料,了解建筑的用途、規模、是否有爆炸危險場所或部位后,對照檢內容逐項開展現場檢,核實風機選型、接地裝置等產品質量證明文件與消防設計文件的一致性。
當管道壁厚≤4mm,直徑≤50mm時應采用氣焊;壁厚≥4.5mm,直徑>70mm時采用電焊。
21、建筑火災發展的幾個階段:初期增長階段、充分發展階段、衰減階段。
22、滅火的基本原理與方法:冷卻、隔離、窒息(一般氧濃度低于15%時,就不能維持燃燒)、化學抑制(化學抑制滅火的滅火劑常見的有干粉和七氟丙烷)。
23、可燃粉塵爆炸應具備三個條件,即粉塵本身具有爆炸性、粉塵必須懸浮在空氣中并與空氣混合到爆炸濃度、有足以引起粉塵爆炸的火源。
24、粉塵爆炸的特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1)連續性爆炸是粉塵爆炸的最大特點,因初始爆炸將沉積粉塵揚起,在新的空間中形成更多的爆炸性混合物而再次爆炸;
(2)粉塵爆炸所需的最小點火能量較高,一般在幾十毫焦耳以上,而且熱表面點燃較為困難;
(3)與可燃氣體爆炸相比,粉塵爆炸壓力上升較緩慢,較高壓力持續時間長,釋放的能量大,破壞力強。
25、空氣中含水量越高,粉塵的最小引爆能量越高;隨著含氧量的增加,爆炸濃度極限范圍擴大;有粉塵的環境中存在可燃氣體時,會大大增加粉塵爆炸的危險性。
3)氣動驅動裝置的管道安裝后,要進行氣壓嚴密性試驗。
(三)滅火劑輸送管道的安裝
1.管道穿越墻壁、樓板要安裝套管
套管公稱直徑比管道公稱直徑至少大2級。
穿墻,與墻厚相等:穿樓板,高出樓地面50mm。
2.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裝規定
1)支架與末端噴嘴間距不大于500mm。
3.滅火劑輸送管道的其他安裝規定
滅火劑輸送管道安裝完畢后,進行強度和氣壓嚴密性試驗。
碳素鋼管開口焊接時要錯開焊縫,并使焊縫朝向易觀察和維修的方向上。
除此以外,一些其他器材和工具也能夠起到滅火和輔助逃生等作用,如防毒面具、消防手電、消防繩、消防沙、蓄水缸等。
消防設計文件包括消防設施設計施工圖(平面圖、系統圖、施工詳圖、設備表、材料表等)圖樣以及設計說明等;其他技術資料主要包括消防設施產品明細表,主要組件安裝使用說明書及施工技術要求,各類消防設施的設備、組件以及材料等符合市場準入制度的有效證明文件和產品出廠合格證書,工程質量管理、檢驗制度等。
(二)施工過程質量控制
為確保施工質量,施工中要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管理體系和工程質量檢驗制度,施工現場配備必要的施工技術標準。消防設施施工過程質量控制應按照下列要求組織實施
(1)對到場的各類消防設施的設備、組件以及材料進行現場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各工序按照施工技術標準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進行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
(3)相關各專業工種之間交接時,應進行檢驗認可,經監理工程師簽證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消防設施安裝完畢,施工單位按照相關專業調試規定進行調試。
(5)調試結束后,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供質量控制資料和各類消防設施施工過程質量檢查記錄。
(6)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人員對消防設施施工過程進行質量檢查,施工過程質量檢查記錄按照各消防設施施工及驗收規范的要求填寫
(7)施工過程質量控制資料按照相關消防設施施工及驗收規范的要求填寫、整理。
(三)產品及施工安裝質量問題處理
經消防設施現場檢查、技術檢測、竣工驗收,消防設施的設備、組件以及材料存在產品質量問題或者施工安裝質量問題,不符合國家工程建設相關消防技術標準規定的,按照下列要求進行處理:
(1)更換相關消防設施的設備、組件以及材料,進行施工返工處理,重新組織產品現場檢查、技術檢測或者竣工驗收。
(2)返修處理,能夠滿足相關標準規定和使用要求的,按照經批準的處理技術方案和協議文件,重新組織現場檢查、技術檢測或者竣工驗收。
(3)返修或者更換相關消防設施的設備、組件以及材料的,經重新組織現場檢查、技術檢測、竣工驗收,仍然不符合要求的,判定為現場檢查、技術檢測、竣工驗收不合格。
(4)未經現場檢查合格的消防設施的設備、組件以及材料,不得用于施工安裝;消防設施未經竣工驗收合格的,其建設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6、建筑物內如設有上下層相連通的走馬廊、自動扶梯等開口部位時,應按上、下連通層作為一個防火分區。
7、地下、半地下建筑內的防火分區間應采用防火墻分隔,每個防火分區的建筑面積不應大于500m2。
8、當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可增加到1000m2。地下商業可增加1倍至2000。局部設置時,增加面積應按該局部面積的一倍計算。
9、民用建筑的防火間距:一、二級耐火等級民用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為6-13m。
10、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數目不應少于兩個。
沿街的高層建筑,其街道的交通道路,可作為環形車道的一部分。
(2)高層廠房、占地面積大于3000m2的甲、乙、丙類廠房和占地面積大于1500m2的乙、丙類倉庫,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確有困難時,應沿建筑物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
(3)設置環形消防車道時至少應有兩處與其他車道連通,必要時還應設置與環形車道相連的中間車道,且道路設置應考慮大型車輛的轉彎半徑。
(二)穿過建筑的消防車道
(1)對于一些使用功能多、面積大、建筑長度長的建筑,如L形、U形、口形建筑,當其沿街長度超過150m或總長度大于220m時,應在適當位置設置穿過建筑物的消防車道。
(2)為了日常使用方便和消防救援人員快速便捷地進入建筑內院救火,有封閉內院或天井的建筑物,當其短邊長度大于24m時,宜設置進入內院或天井的消防車道。
不同管徑的管道焊接,連接時如兩管徑相差不超過小管徑的15%,可將大管端部縮口與小管對焊。如果兩管相差超過小管徑的15%,應采用變徑管件焊接。
建筑消防設施作用及分類。
建筑消防設施的設計、安裝以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為依據,由于建筑消防安全包括防火、滅火、疏散、救援等多個方面,因此建筑消防設施也有與之相匹配的多種類別與功能,如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報警與聯動控制功能、機械加壓送風與排煙系統的防煙排煙功能等。
一、建筑消防設施的作用
不同建筑根據其使用性質、體積、高度、耐火極限和火災危險性的大小,需要有相應類別、功能的建筑消防設施作為保障。建筑消防設施的主要作用是及時發現和撲救火災,限制火災蔓延的范圍,為有效地撲救火災和人員疏散創造有利條件,從而減少由于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具體的作用大致包括防火分隔、火災自動(手動)報警、電氣與可燃氣體火災監控、自動〔手動)滅火、防煙與排煙、應急照明、消防通信以及安全疏散、消防電源保障等方面。建筑消防設施是保證建(構)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員疏散安全的重要設施,是現代建筑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建筑消防設施的分類
現代建筑消防設施種類多、功能全,使用普遍。按其使用功能不同進行劃分,常用的建筑消防設施可分為以下幾類。
(一)建筑防火分隔設施
建筑防火分隔設施是指能在一定時間內把火勢控制在一定空間內,有效阻止其蔓延擴大的一系列分隔設施。各類防火分隔設施一般在耐火穩定性、完整性和隔熱性等方面具有不同要求。常用的防火分隔設施有防火墻、防火隔墻、防火門窗、防火卷簾、防火閥、阻火圈和防火玻璃墻等。
(二)安全疏散設施
常用的安全疏散設施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門、疏散樓梯、疏散(避難)走道、消防電梯、屋頂直升機停機坪、消防應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等。
(三)消防給水設施
消防給水設施是建筑消防給水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是為建筑消防給水系統儲存并提供足夠的消防水量和水壓,確保消防給水系統的供水安全可靠。消防給水設施通常包括消防供水管道、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水泵、穩壓泵、消防水泵接合器等。
(四)防煙與排煙設施
建筑的防煙設施分為機械加壓送風的防煙設施和可開啟外窗等設施。建筑的排煙設施分為機械排煙設施和可開啟外窗的自然排煙設施。建筑械防煙排煙設施由送排風管道、管井、排煙防火閥、排煙閥、送風口、排煙口、送排風機等組件組成。
(五)消防供配電設施
消防供配電設施是建筑電力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消防供配電系統主要包括消防電源、消防配電箱、線路等。消防配電箱是從消防電源到消防用電設備的中間環節。
(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包括火災探測報警系統、消防聯動控制系統、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及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火災探測報警系統由火災探測觸發裝置、火災報警裝置、火災警報裝置以及具有其他輔助功能的裝置組成。此系統能在火災初期將燃燒產生的煙霧、熱量、火焰等物理量,通過火災探測器變成電信號,傳輸到火災報警控制器,并同時顯示出火災發生的部位、時6間等,使人們能夠及時發現火災并采取有效措施。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按應用范圍可分為區域報警系統、集中報警系統和控制中心報警系統三類。
(七)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是由灑水噴頭、報警閥組、水流報警裝置(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組件以及管道、供水設施組成的,能在火災發生時做出響應并實施噴水的自動滅火系統。此系統依照用的噴頭分為兩類:采用閉式灑水噴頭的為閉式系統,包括濕式系統、干式系統、預作用系統、冷卻防護系統、簡易自動噴水系統等;用開式灑水噴頭的為開式系統,包括雨淋系統、水幕系統和冷卻防護系統等。
(八)水噴霧滅火系統
水噴霧滅火系統是利用專門設計的水霧噴頭,在水霧噴頭的工作壓力下將水流分解成粒徑不超過1mm的細小水滴進行滅火或防護冷卻的一種固定滅火系統。其主要滅火機理為表面冷卻、窒息、乳化和稀釋作用,具有較高的電絕緣性能和良好的滅火性能。該系統按啟動方式可分為電動啟動和傳動管啟動兩種類型,按應用方式可分為固定式水噴霧滅火系統、自動噴水一水噴霧混合配置系統、泡沫一水噴霧聯用系統三種類型。
(九)細水霧滅火系統
細水霧滅火系統是由供水裝置、過濾裝置、控制閥、細水霧噴頭等組件和供水管道組成的,能自動和手動啟動并噴放細水霧進行滅火或控火的固定滅火系統。該系統的滅火機理主要是表面冷卻、窒息、輻射熱阻隔和浸濕以及乳化作用,在滅火過程中,幾種作用往往同時發生,從而實現有效滅火。該系統按工作壓力可分為低壓系統、中壓系統和高壓系統,按應用方式可分為全淹沒系統和局部應用系統,按動作方式可分為開式系統和閉式系統,按霧化介質可分為單流體系統和雙流體系統,按供水方式可分為泵組式系統、瓶組式系統、瓶組與泵組結合式系統。
(十)泡沫滅火系統
泡沫滅火系統由消防泵、泡沫儲罐、比例混合器、泡沫產生裝置、閥門及管道、電氣控制裝置組成。該系統按泡沫液發泡倍數的不同可分為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和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按設備安裝使用方式可分為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半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和移動式泡沫滅火系統。
(十一)氣體滅火系統
氣體滅火系統是指平時滅火劑以液體、液化氣體或氣體狀態存儲于壓力容器內,滅火時以氣體(包括蒸氣、氣霧)狀態噴射滅火介質的滅火系統。該系統能在防護區空間內形成各方向均一的氣體濃度,而且至少能保持該滅火濃度達到規范規定的浸漬時間,從而撲滅該防護區的火災。氣體滅火系統按其結構特點可分為管網滅火系統(工程系統)和無管網滅火系統(預制系統),按防護區的特征和滅火方式可分為全淹沒滅火系統和局部應用滅火系統,按一套滅火劑儲存裝置保護的防護區的多少,可分為單元獨立系統和組合分配系統。
(十二)干粉滅火系統
干粉滅火系統由啟動裝置、氮氣瓶組、減壓閥、干粉罐、干粉噴頭、干粉槍、干粉炮、電控柜、閥門和管系等零部件組成,一般為火災自動探測系統與干粉滅火系統聯動。此系統氮氣瓶組內的高壓氮氣經減壓閥減壓后進入干粉罐,其中一部分氮氣被送到干粉罐的底部,起到松散干粉滅火劑的作用。隨著罐內壓力的升高,部分干粉滅火劑隨氮氣進入出粉管,并被送到干粉固定噴嘴或干粉槍、干粉炮的口閥門處,當干粉固定噴嘴或干粉槍、干粉炮口閥門處的壓力達到一定值后,閥門打開(或者定壓爆破膜片自動爆破),壓力能迅速轉化為動能,高速的氣粉流便從固定噴嘴或干粉槍、干粉炮的噴嘴中噴,射向火源,切割火焰,破壞燃燒鏈起到迅速撲滅或抑制火災的作用。
(十三)消防通信設施
消防通信設施是指專門用于消防檢、演練、火災報警、接警、安全疏散、消防救援力量調度以及與醫療、消防等防災部門之間進行聯絡的系統設施。其主要包括火災事故廣播系統、消防專用電話系統、消防電話插孔以及無線通信設備等。
(十四)移動式滅火器材
移動式滅火器材是相對固定式滅火設施而言的,即可以人為移動的各類滅火器具,如滅火器、滅火毯、消防梯、消防鉤、消防斧、安全錘、消防桶等。
26、環狀管道應用閥門分成若干獨立段,每段內消火栓的數量不宜超過5個。室外消防給水管道的最小直徑不應小于100mm。
27、室外消火栓應沿道路設置,道路寬度超過60m時,宜在道路兩邊設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28、消火栓距路邊不應超過2m,距房屋外墻不宜小于5m。
29、室外消火栓的間距不應超過120m。室外消火栓的保護半徑不應超過150m。
30、每個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應按10-15L/s計算;水泵結合器的用水量10L/S-15L/S。
消火栓井內供水主管底部距井底不應小于0.2m,消火栓頂部至井蓋底距離應不小于0.2m,冬季室外溫度低于-20℃的地區,地下消火栓井口須作保溫處理。
消防控制室設有火災自動報警控制設備和消防控制設備,用于接收、顯示、處理火災報警信號,控制相關消防設施,是指揮火災撲救,引導人員安全疏散的信息、指揮中心,是消防安全管理的核心場所。
一、消防控制室的設備配置
為確保消防控制室實現接收火災報警、處置火災信息、指揮火災撲救、引導人員安全疏散等消防安全目標,消防控制室配備的監控設備要能夠準確、規范地實施消防監控與管理等各項功能。
規定的內容,對各類消防設施的設置場所(防護區域)、設備及其組件、材料(管道、管件、支吊架、線槽、電線、電纜等)進行設置場所(防護區域)安全性檢查、消防設施施工質量檢查和功能性試驗;對于有數據測試要求的項目,采用規定的儀器、儀表、量具等進行測試。相關儀器、儀表、量具的操作方法和要求詳見本書附錄。
(3)逐項記錄各類消防設施檢測結果以及儀器、儀表、量具等測量顯示數據,填寫檢測記錄檢測過程中,采用對講設備進行聯絡;檢測結束后,將各類消防設施恢復至正常工作狀態。
(二)竣工驗收
消防設施施工結束后,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包括消防設施在內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設施竣工驗收分為資料檢查、現場檢查和質量驗收判定三個環節,消防設施竣工驗收過程中,按照各類消防設施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的要求填寫竣工驗收記錄表
1.資料檢查
消防設施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需要提交下列竣工驗收資料,供參驗單位進行資料檢查:
(1)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2)施工圖設計文件(包括設計圖樣和設計說明書等)、各類消防設施的設備及其組件安裝說明書、消防設計審查意見書和設計變更通知書、竣工圖。
(3)主要設備、組件、材料符合市場準人制度的有效證明文件、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以及現場檢查(驗)報告。
(4)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施工過程質量管理檢查記錄及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報告。
(5)隱蔽工程檢驗收記錄以及滅火系統閥門、其他組件的強度和嚴密性試驗記錄、管道試壓和沖洗記錄。
2.現場檢查
現場檢的主要內容包括各類消防設施的安裝場所(防護區域)及其設置位置、設備用房設置等檢、施工質量檢查和功能性試驗。具體包括
(1)檢查各類消防設施安裝場所(防護區域)及其設置位置。
(2)檢查各類消防設施外觀質量。
(3)通過專業儀器設備現場測量涉及距離、寬度、長度、面積、厚度等可測量的指標
(4)測試各類消防設施的功能。
(5)檢查、測試其他涉及消防設施規定要求的項目。
管道安裝必須按圖樣設計要求的軸線位置和標高進行定位放線。安裝順序一般是主干管、干管、分支管、橫管、垂直管。
室內與走廊必須按圖樣設計要求的天花高度,首先讓主干管緊貼梁底走管,干管、分支管緊貼梁底或樓板底走管,橫管、垂直管根據圖樣及結合現場實際情況按規范布置,盡量做到美觀合理。
濕式報警閥組:濕式報警閥組調試時,從試水裝置處放水,當濕式報警閥進水壓力大于0.14MPa、放水流量大于1L/s時,報警閥啟動,帶延遲器的水力警鈴在5~90s內發出報警鈴聲,不帶延遲器的水力警鈴應在15s內發出報警鈴聲,壓力開關動作,并反饋信號。
建筑內部裝修中,對某些部位裝修材料的防火要求具有一定的共性。因此,對這些具有共性的方面提出通用性技術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的頂棚和墻面應用A級裝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裝修應使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二、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
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頂棚、墻面不應采用影響人員安全疏散的鏡面反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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