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濰坊坊子區一級消防工程師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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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做好施工(包括隱蔽工程驗收)、檢驗(包括絕緣電阻、接地電阻)、調試、設計變更等相關記錄;施工結束后,施工單位對消防設施施工安裝質量進行全面檢查,在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施工過程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資料核等檢全部合格后,完成竣工圖以及竣工報告。
(三)調試要求
各類消防設施施工結束后,由施工單位或者其委托的具有調試能力的其他單位組織實施消防設施調試,調試工作包括各類消防設施的單機設備、組件調試和系統聯動調試等內容。消防設施調試需要具備下列條件:
(1)系統供電正常,電氣設備(主要是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具備與系統聯動調試的條件。
(2)水源、動力源和滅火劑儲存等滿足設計要求和系統調試要求,各類管網、管道、閥門等密封嚴密,無泄漏。
(3)調試使用的測試儀器、儀表等性能穩定可靠,其精度等級及其最小分度值能夠滿足調試測定的要求,符合國家有關計量法規以及檢定規程的規定。
(4)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其組件、其他電氣設備分別進行通電試驗,確保其工作正常。
、消防設施技術檢測與竣工驗收
消防設施技術檢測、竣工驗收是各類消防設施交付使用前的重要技術保障工作,通過技術檢測、竣工驗收,能夠統一標準,規范施工行為,及時發現消防設施施工中的質量問題,保障消防設施應有效能的最好發揮。
(一)技術檢測
消防設施技術檢測是對消防設施的檢查、測試等技術服務工作的統稱。這里所指的技術檢測是指消防設施施工結束后,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消防技術檢測服務機構對消防設施施工質量進行的檢查測試工作。
1.檢測準備
消防設施技術檢測前,檢測機構按照下列要求對各類消防設施及其檢測儀器儀表進行檢查
(1)檢查各類消防設施的設備及其組件的相關技術文件。各類消防設施的設備及其組件符合設計選型,具有出廠合格證明文件,消防產品具有符合法定市場準人規定的證明文件;各類滅火劑在產品質量證明文件的有效期內。
(2)檢查各類消防設施的設備及其組件的外觀標志。各類消防設施的設備及其組件的永久性銘牌和按照規定設置的標識,其文字和數據齊全,符號清晰,色標正確。
(3)檢各類消防設施的設備及其組件、材料(管道、管件、支吊架、線槽、電線、電纜等)的外觀,以及導線、電纜的絕緣電阻值和系統接地電阻值等測試記錄。各類消防設施的設備及其組件、材料的外觀完好無損、無銹蝕,設備、管道無泄漏,導線和電纜的連接、絕緣性能、接地電阻等符合設計要求。
(4)檢查檢測用儀器、儀表、量具等的計量檢定合格證書及其有效期限。檢測用儀器、儀表、量具等按照國家現行有關規定計量檢定合格,并在檢定合格有效期限內。
2.檢測方法及要求
對消防設施進行技術檢測時,檢測機構按照下列要求和方法對各類消防設施進行技術檢測:
(1)采用核對方式檢查的,與經法定機構批準或者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驗收記錄和國家
消防設施調試負責人由專業技術人員擔任。調試前,調試單位按照各消防設施的調試需求,編制相應的調試方案,確定調試程序,并按照程序開展調試工作;調試結束后,調試單位提供完整的調試資料和調試報告。
一消技術實務章節預習知識點:裝修防火要求。
供暖系統
防火檢中,通過對供暖方式的選擇、供暖管道的敷設、供暖管道和設備絕熱材料的燃燒性能等開展現場檢查,并實地測量散熱器表面溫度,核實供暖系統的設置是否滿足現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
(一)檢查內容
1.供暖方式的選擇
對一些容易發生火災或爆炸的廠房,須檢其供暖系統是否采用不循環使用的熱風采暖常見容易發生火災或爆炸的廠房主要有:
(1)生產過程中散發的可燃氣體、蒸氣、粉塵、纖維與供暖管道、散熱器表面接觸,雖然供暖溫度不高,也可能引起燃燒的廠房,例如,散發二硫化碳氣體、黃磷蒸氣及其粉塵的廠房。
(2)生產過程中散發的粉塵受到水、水蒸氣的作用,能引起自燃和爆炸的廠房,例如,生產和加工鉀、鈉、鈣等物質的廠房。
(3)生產過程中散發的粉塵受到水、水蒸氣的作用,能產生爆炸性氣體的廠房,例如,電石、碳化鋁、氫化鉀、氫化鈉、硼氫化鈉等釋放出的可燃氣體的廠房。
2.供暖管道的敷設
供暖管道不得穿過存在與供暖管道接觸能引起燃燒或爆炸的氣體、蒸氣或粉塵的房間,必須穿過時,應采用不燃材料隔熱。同時,供暖管道與可燃物之間保持的距離應滿足以下要求:
當供暖管道的表面溫度大于100℃時,兩者距離不應小于100mm或用不燃材料隔熱;當供暖管道的表面溫度不大于100℃時,兩者距離不應小于5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熱
3.供暖管道和設備絕熱材料的燃燒性能對于甲、乙類廠房(倉庫),建筑內供暖管道和設備的絕熱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
4.散熱器表面的溫度
在散發可燃粉塵、纖維的廠房內,散熱器表面平均溫度不得超過82.5℃。輸煤廊的散熱器表面平均溫度不得超過130℃C
(二)檢查方法
通過閱消防設計文件,供暖系統設備清單,供暖系統隔熱、絕熱材料的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及相關材料,了解建筑使用性質是否有爆炸危險性,核實產品質量證明文件與消防設計文件的一致性,并實地測量散熱器表面溫度。
11、高度27m以下,建筑面積不超過650或者任一戶門至最近樓梯口的距離大大于15m的住宅,可設一個樓梯。
12、除建筑高度不超過54m的單元式住宅,高層建筑安全處口或疏散口必須設置兩個安全出口。
13、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門應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鄰2個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0m。
14、娛樂場所、老幼建筑兩個安全出口之間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間門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的距離:一級二級不應大于25m。設有自動噴水系統的建筑疏散距離可增加25%,即25(1+0.25)=31.25m.。
15、樓梯間的首層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出口,當層數不超過四層時,可將對外出口設置在離樓梯間不超過15m處。
消防車道是供消防車滅火時通行的道路。設置消防車道的目的在于,一旦發生火災,可確保消防車暢通無阻,迅速到達火場,為及時撲滅火災創造條件。消防車道可以利用交通道路,但在通行的凈度、凈寬度、地面承載力、轉彎半徑等方面應滿足消防車通行與停靠的需求,并保證暢通。街區內的道路應考慮消防車的通行,室外消火栓的保護半徑在150m左右,一般按規定設在城市道路兩旁,故將道路中心線間的距離設定為不宜大于160m。
其他感溫元件應安裝在容易感溫的部位,其作用溫度應比通風系統正常工作時的最溫度高約25℃,一般可采用70℃。
(8)通風、空氣調節系統的風管、風機等設備應用不燃材料制作,但接觸腐蝕性介質的風管和柔性接頭,可采用難燃材料。體育館、展覽館、候機(車、船)樓(廳)等大空間建筑和單、多層辦公樓以及丙、丁、戊類廠房內的通風、空氣調節系統,當風管按防火分區設置且已設置防煙防火閥時,可用燃燒產物毒性較小的難燃材料。
(9)公共建筑的廚房、浴室、衛生間的垂直排風管道,應采取防止回流設施或在支管上設置防火閥。公共建筑的廚房的排油煙管道宜按防火分區設置,且在與垂直排風管連接的支管處應設置動作溫度為150℃的防火閥,以免影響平時廚房操作中的排風。
(10)風管和設備的保溫材料、用于加濕器的加濕材料、消聲材料〔超細玻璃棉、玻璃纖維、巖棉、礦渣棉等)及其黏結劑,宜采用不燃材料。當確有困難時,可采用燃燒產物毒性較小的難燃材料(如自熄性聚氨酯泡沫塑料、自熄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等),以減少火災蔓延。
管道外表面宜涂紅色油漆。隱蔽場所的管道,可涂紅色油漆色環,色環寬度不小于50mm,間距應均勻。
(四)水壓強度試驗
1)壓力取值
高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應取15.0MPa;低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應取4.0MPa;IG541混合氣體滅火系統,應取13.0MPa:鹵代烷滅火系統,應取1.5倍系統最大工作壓力。
建筑物內的通風和空調系統給人們的工作和生活創造了舒適的環境條件,但如系統設計不當,不僅設備本身存在火險隱患,而且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的管道還將成為火災在建筑物內蔓延傳播的重要途徑。由于這類管道縱橫交錯貫穿于建筑物中,火災由此蔓延的后果極為嚴重。在散發可燃氣體、可燃蒸氣和粉塵的廠房內,加強通風,及時排除空氣中的可燃有害物質,是一項很重要的防火防爆措施。
通風、空調系統的防火設計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50098-2009)以及《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范》(GB500672014)的有關規定執行。
一、通風、空調系統的防火防爆要求
(1)甲、乙類生產廠房中排出的空氣不應循環使用,以防止排出的含有可燃物質的空氣重新進人廠房,增加火災危險性。丙類生產廠房中排出的空氣,如含有燃燒或爆炸危險的粉塵、纖維(如棉、毛、麻等),易造成火災的迅速蔓延,應在通風機前設濾塵器對空氣進行凈化處理,并應使空氣中的含塵濃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之后,再循環使用。
(2)甲、乙類生產廠房用的送風和排風設備不應布置在同一通風機房內,且其排風設備也不應和其他房間的送、排風設備布置在一起。因為甲、乙類生產廠房排出的空氣中常含有可燃氣體、蒸氣和粉塵,如果將排風設備或送風設備與其他房間的送、排風設備布置在一起,一旦發生設備事故或起火爆炸事故,這些可燃物質就會沿著管道迅速傳播,擴大災害損失。
(3)廠房內有爆炸危險的場所的排風管道,嚴禁穿過防火墻和有爆炸危險的房間隔墻等防火分隔物,以防止火災通過排風管道蔓延擴大到建筑的其他部分。
(4)民用建筑內存放容易起火或爆炸物質的房間(如容易放出可燃氣體氫氣的蓄電池室、存放使用甲類液體的小型零配件庫房、電影放映室、化學實驗室、化驗室、易燃化學藥品庫等),設置排風設備時應采用獨立的排風系統,且其空氣不應循環使用,以防止易燃易爆物質或發生的火災通過風道擴散到其他房間。此外,其排風系統所排出的氣體應通向安全地點進行泄放。
(5)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的管道布置,橫向宜按防火分區設置,豎向不宜超過5層,以構成一個完整的建筑防火體系,防止和控制火災的橫向、豎向蔓延。當管道在防火分隔處設置防止回流設施或防火閥,且建筑的各層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能有效地控制火災蔓延時,其管道布置可不受此限制。穿過樓層的垂直風管要求設在管井內,常見防止回流的措施如下
1)增加各層垂直排風支管的高度,使各層排風支管穿越兩層樓板;
2)排風總豎管直通屋面,小的排風支管分層與總豎管連通;
3)將排風支管順氣流方向插入豎風道,且支管到支管出口的高度不小于600mm;
4)在支管上安裝止回閥。
(6)排除含有比空氣輕的可燃氣體與空氣的混合物時,其排風管道應順氣流方向向上坡度敷設,以防在管道內局部積聚而形成有爆炸危險的高濃度氣體。
(7)排風口設置的位置應根據可燃氣體、蒸氣的密度不同而有所區別。比空氣輕者,應設在房間的頂部;比空氣重者,則應設在房間的下部,以利于及時排出易燃易爆氣體。進風口的位置應布置在上風方向,并盡可能遠離排氣口,保證吸入的新鮮空氣中不再含有從房間排出的易燃易爆氣體或物質。
(8)可燃氣體管道和甲、乙、丙類液體管道不應穿過通風管道和通風機房,也不應沿通風管道的外壁敷設,以防甲、乙、丙類液體管道一旦發生火災事故火情沿著通風管道蔓延擴散。
(9)含有燃燒和爆炸危險粉塵的空氣,在進入排風機前應先采用不產生火花的除塵器進行凈化處理,以防濃度較高的爆炸危險粉塵直接進入排風機,遇到火花發生事故;或者在排風管道內逐漸沉積下來自燃起火和助長火勢蔓延。
(10)處理有爆炸危險粉塵的排風機、除塵器應與其他一般風機、除塵器分開設置,且應按單一粉塵分組布置,這是因為不同性質的粉塵在一個系統中,容易發生火災爆炸事故。例如,硫黃與過氧化鉛、氯酸鹽的混合物能發生爆炸;炭黑混人氧化劑自燃點會降低。
(11)凈化有爆炸危險粉塵的干式除塵器和過濾器,宜布置在廠房之外的獨立建筑內,且與所屬廠房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m,以免粉塵一旦爆炸波及廠房擴大災害損失。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干式除塵器和過濾器,可布置在廠房的單獨房間內,但應采用耐火極限分別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15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
1)有連續清塵設備的除塵器和過濾器。
2)風量不超過15000mh,且集塵斗的儲塵量小于60kg的定期清灰的除塵器和過濾器。
(12)含有爆炸危險的粉塵和碎屑的除塵器、過濾器和管道,均應設有泄壓裝置,以防發生爆炸造成更大的損害。凈化有爆炸危險的粉塵的干式除塵器和過濾器,應布置在系統的負壓段上,以避免其在正壓段上漏風而引起事故。
(13)甲、乙、丙類生產廠房的送、排風管道宜分層設置,以防止火災從起火層通過管道向相鄰層蔓延擴散。但進入廠房的水平或垂直送風管設有防火閥時,各層的水平或垂直送風管可合用一個送風系統。
(14)排除有燃燒、爆炸危險的氣體、蒸氣和粉塵的排風管道應采用易于導除靜電的金屬管道,應明裝不應暗敷,不得穿越其他房間,且應直接通到室外的安全處,盡量遠離明火和人員通過或停留的地方,以防止管道滲漏發生事故時造成更大影響。
(15)通風管道不宜穿過防火墻、防火隔墻和不燃性樓板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須穿過時,應在穿過處設防火閥,在防火墻兩側各2m范圍內的風管保溫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并在穿過處的空隙用不燃材料填塞,以防火災蔓延。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其排風管道不應穿過防火墻和車間隔墻。
二、通風、空調系統防火防爆設計
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500982009)和《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2014)的有關規定,建筑的通風、空調系統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1)空氣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物質的房間,其送、排風系統應采用防爆型的通風設備和不會產生火花的材料(如可用有色金屬制造的風機葉片和防爆電動機)。當送風機布置在單獨分隔的通風機房內,且送風干管上設置防止回流設施時,可采用普通型通風設備。
(2)含有易燃易爆粉塵(碎屑)的空氣,在進入排風機前應采用不產生火花的除塵器進行處理,以防止除塵器工作過程中產生火花引起粉塵、碎屑燃燒或爆炸。對于遇濕可能爆炸的粉塵(如碳化鈣、鋅粉、鋁鎂合金粉等),嚴禁采用濕式除塵器。
(3)排除、輸送有燃燒、爆炸危險的氣體、蒸氣和粉塵的排風系統,應采用不燃材料并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其排風設備不應布置在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內,以防止有爆炸危險的蒸氣和粉塵等物質的積聚。
(4)排除、輸送溫度超過80℃的空氣或其他氣體以及容易起火的碎屑的管道,與可燃或難燃物體之間應保持不小于150mm的間隙,或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不燃材料隔熱,以防止填塞物與構件因受這些溫管道的影響而導致火災。當管道互為上下布置時,表面溫度較高者應布置在上面。
(5)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下的通風、空氣調節系統的送、回風管道上應設置防火閥:
1)送、回風總管穿越防火分區的隔墻處,主要防止防火分區或不同防火單元之間的火災蔓延擴散
2)穿越通風、空氣調節機房及重要的房間(如重要的會議室、貴賓休息室、多功能廳、貴重物品間等)或火災危險性大的房間(如易燃物品實驗室、易燃物品倉庫等)隔墻及樓板處的送、回風管道,以防機房的火災通過風管蔓延到建筑物的其他房間,或者防止火災危險性大的房間發生火災時經通風管道蔓延到機房或其他部位。
3)多層建筑和高層建筑垂直風管與每層水平風管交接處的水平管段上,以防火災穿過樓板蔓延擴大。但當建筑內每個防火分區的通風、空氣調節系統均獨立設置時,該防火分區內的水平風管與垂直總管的交接處可不設置防火閥。
4)在穿越變形縫的兩側風管上各設一個防火閥,以使防火閥在一定時間內達到耐火完整性和耐火穩定性要求,起到有效隔煙阻火的作用。
(6)防火閥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有熔斷器的防火閥,其動作溫度宜為70℃。
2)防火閥宜靠近防火分隔處設置。
3)防火閿安裝時,可明裝也可暗裝。當防火閥暗裝時,應在安裝部位設置方便檢修的檢修口。
4)為保證防火閣能在火災條件下發揮作用,穿過防火墻兩側各2m范圍內的風管絕熱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且具備足夠的剛性和抗變形能力,穿越處的空隙應用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嚴密填實
5)防火閥、排煙防火閥的基本分類見表2-9-1。
2)同一規格驅動氣體儲存容器,高度差不超過10mm。
21、建筑火災發展的幾個階段:初期增長階段、充分發展階段、衰減階段。
22、滅火的基本原理與方法:冷卻、隔離、窒息(一般氧濃度低于15%時,就不能維持燃燒)、化學抑制(化學抑制滅火的滅火劑常見的有干粉和七氟丙烷)。
23、可燃粉塵爆炸應具備三個條件,即粉塵本身具有爆炸性、粉塵必須懸浮在空氣中并與空氣混合到爆炸濃度、有足以引起粉塵爆炸的火源。
24、粉塵爆炸的特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1)連續性爆炸是粉塵爆炸的最大特點,因初始爆炸將沉積粉塵揚起,在新的空間中形成更多的爆炸性混合物而再次爆炸;
(2)粉塵爆炸所需的最小點火能量較高,一般在幾十毫焦耳以上,而且熱表面點燃較為困難;
(3)與可燃氣體爆炸相比,粉塵爆炸壓力上升較緩慢,較高壓力持續時間長,釋放的能量大,破壞力強。
25、空氣中含水量越高,粉塵的最小引爆能量越高;隨著含氧量的增加,爆炸濃度極限范圍擴大;有粉塵的環境中存在可燃氣體時,會大大增加粉塵爆炸的危險性。
消防控制室至少需要設置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消防電話總機、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消防電源監控器等設備,或者設置具有相應功能的組合設備。
二、消防控制設備的監控要求
消防控制室配備的消防設備需要具備下列監控功能:
(1)消防控制室設置的消防設備能夠監控并顯示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并能夠向城市消防遠程監控中心(以下簡稱監控中心)傳輸相應信息。
(2)根據建筑(單位)規模及其火災危險性特點,消防控制室內需要保存必要的文字、電子資料,存儲相關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能夠及時向監控中心傳輸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3)大型建筑群要根據其不同建筑功能需求、火災危險性特點和消防安全監控需要,設置2個及2個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并確定主消防控制室、分消防控制室,以實現分散與集中相結合的消防安全監控模式。
(4)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設備能夠對系統內共用消防設備進行控制,顯示其狀態信息,并能夠顯示各個分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狀態信息,具備對分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及其所控制的消防系統、設備的控制功能。
(5)各個分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設備之間,可以互相傳輸、顯示狀態信息,不能互相控制消防設備。
三、消防控制室臺賬檔案建立
消防控制室是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與消防設施監控的核心場所,需要保存能夠反映建筑特征及其消防設施施工質量、運行情況的紙質臺賬檔案和電子資料,消防控制室內至少保存有下列紙質臺賬檔案和電子資料:
(1)建(構)筑物竣工后的總平面布局圖、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和系統圖以及安全出口布置圖、重點部位位置圖等。
(2)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應急滅火預案、應急疏散預案等。
(3)消防安全組織結構圖,包括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專(兼)職和志愿消防隊員等內容。
(4)消防安全培訓記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5)值班情況、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及巡情況等記錄。
(6)消防設施一覽表,包括消防設施的類型、數量、狀態等內容。
(7)消防聯動系統控制邏輯關系說明、設備使用說明書、系統操作規程、系統以及設備的維護保養制度和技術規程等。
(8)設備運行狀況、接報警記錄、火災處理情況、設備檢修檢測報告等資料。
四、消防控制室的管理要求
規范、統一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和消防設施操作監控,是建筑火災發生時能夠及時發現火災、確認火災,準確報警并啟動應急預案,有效組織初起火災撲救,引導人員安全疏散的根本保證。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要求
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按照下列要求,安排合理數量的、符合從業資格條件的人員負責消防控制室管理與值班:
(1)實行每日24h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員持有規定的消防專業技能鑒定證書。
(2)消防設施日常維護管理符合《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B25201-2010)的相關規定。
(3)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固定滅火系統和其他聯動控制設備處于正常工作狀態,不得將應處于自動控制狀態的設備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
(4)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煙排煙風機、防火卷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柜控制裝置處于自動控制位置(或者通電狀態)
(二)消防控制室應急處置程序
火災發生時,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員按照下列應急程序處置火災
(1)接到火災警報后,值班人員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火災。
(2)火災確認后,值班人員立即確認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處于自動控制狀態,同時撥打“119”報警電話準確報警;報警時需要說明著火單位地點、起火部位、著火物種類、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和聯系電話等。
(3)值班人員立即啟動單位應急疏散和初起火災撲救滅火預案,同時報告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
(三)消防控制室控制、顯示要求
消防控制室內的圖形顯示裝置、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設備,其功能既相互獨立,又互相關聯,準確把控其功能是充分發揮消防控制室監控與管理作用的關鍵。
1.圖形顯示裝置
采用中文標注和中文界面的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其界面對角線長度不得小于430mm。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按照下列要求顯示相關信息:
(1)能夠顯示前述電子資料內容以及符合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2)能夠用同一界面顯示建(構)筑物周邊消防車道、消防登高車操作場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鄰建筑的防火間距、建筑面積、建筑高度、使用性質等情況。
(3)能夠顯示消防系統及設備的名稱、位置和消防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設備(含消防電話、消防應急廣播、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消防電源等控制裝置)的動態信息。
(4)有火災報警信號、監管報警信號、反饋信號、屏蔽信號、故障信號輸人時,具有相應狀態的專用總指示,在總平面布局圖中應顯示輸入信號所在的建(構)筑物的位置,在建筑平面圖上應顯示輸入信號所在的位置和名稱,并記錄時間、信號類別和部位等信息。
(5)10s內能夠顯示輸入的火災報警信號和反饋信號的狀態信息,100s內能夠顯示其他輸人信號的狀態信息。
(6)能夠顯示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報警信息、故障信息和相關聯動反饋信息
2.火災報警控制器
火災報警控制器能夠顯示火災探測器、火災顯示盤、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正常工作狀態火災報警狀態、屏蔽狀態及故障狀態等相關信息,能夠控制火災聲光警報器啟動和停止。
3.消防聯動控制設備
消防聯動控制設備能夠將各類消防設施及其設備的狀態信息傳輸到圖形顯示裝置;能夠控制和顯示各類消防設施的電源工作狀態、各類設備及其組件的啟/停等運行狀態和故障狀態,顯示具有控制功能、信號反饋功能的閥門、監控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能夠控制具有自動控制、遠程控制功能的消防設備的啟/停,并接收其反饋信號。
2)氣體噴放指示燈安裝在防護區入口的正上方。
3)氣壓強度試驗和氣密性試驗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加壓介質可采用空氣或氮氣。
(七)管道吹掃
滅火劑輸送管道在水壓強度試驗合格后,或氣密性試驗前,應進行吹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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